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云南再添7个 总数已达33个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批准对我省的富民杨梅、大姚核桃、撒坝火腿、禄丰香醋、广南八宝米、东川面条(东川挂面)、福贡云黄连7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至此,我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数量达33个。
据介绍,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评选,首先由省级质检机构负责对申请进行初审,再上报国家质检总局。获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的生产者,应在产品包装标识上标明“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字样,并在标识显著位置标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称,严格执行国家对产品包装标识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各地质检机构依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一方面应组织完善地理标志产品综合标准体系,对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和产品的标准符合性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对原材料实行进厂检验把关,对生产技术工艺进行监督,以保护产品质量特色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另一方面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的产品,要有效打击假冒侵权行为,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的知识产权。
多年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着眼我省经济发展和品牌建设,积极开展全省地理标志产品资源的调研,做到“组织申报一批、规划储备一批、调研挖掘一批”;抓住“标准化生产及加工产品质量安全”两个环节,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助推云南高原特色经济发展。截至今年8月底,我省共向国家质检总局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3个,获得批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录”33个。其中,2000年至2012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2个,2013年至今,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1个,其中获得批准21个,另外20个正在进行形式审查或技术审查。最近两年期间,我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约是过去12年获得批准总数的近2倍,增长了175%。
另悉,2014年,我省的“普洱茶”和“保山小粒咖啡”2个产品获得中欧地理标志产品协定保护;“楚雄雨生红球藻粉”、“楚雄雨生红球藻虾青素油”2个产品获得国家原产地保护。通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有效展现了我省高原特色产品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提升了高原特色产品的附加值和知名度,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大大助推了云南高原特色经济发展。
记者 张子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