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商局四项措施稳步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28.10.2014 12:11
本文来源: 工商局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顺利贯彻《条例》实施,昆明市工商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市辖区2013年度年报各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在明确相关工作方案、下发相关通知的基础上,加大对各县市区局的指导和相关培训,利用昆明市知名度较高的媒体加大对年报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在年报工作实施的初期,对各县市区局年报信息及年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统计,准确掌握相关数据,了解相关动向;三是积极完善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流程图的设计,丰富各类宣传材料,做到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四是加大与省局的汇报请示工作,市局层面解决不了的问题,由业务部门和信息部门进行梳理向省局汇报,减少广大市场主体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障碍。截至目前,昆明市申报成功并进行公示的企业已达到316户,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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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0.2014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