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将四方面发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19.03.2019 20:40
本文来源: 发改委
一直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在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力度。2018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出台了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具体部署。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在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科技创新、大幅减税降费等方面纷纷推出有针对性的举措。
上海市推出优化营商环境2.0版,对开办企业、施工许可办理、获得电力等25方面的内容进行进一步优化,对政府服务在办理环节、办理时间等方面均给出了明确的数量指标。北京市聚焦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气、纳税等领域,推出一批短小精干、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
陕西省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还提出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创新市场监管方式、规范自由裁量权等措施。
黑龙江省提出,2019年将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好作风、好环境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
除此之外,山东、浙江、四川、湖南等地也纷纷出台政策推进,加大力度推进2019年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目前,发改委在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选择22个城市、分两批进行营商环境试评价。通过总结各地区各类型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提炼形成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发改委介绍,从今年开始用两年的时间,将营商环境评价在全国逐步展开。通过全面梳理各指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企业群众普遍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研究提出优化改进的建议和具体举措。
发改委表示,未来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完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持续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等,让改革的红利真正落实到企业。包括推动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以及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等。 经济参考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19.03.2019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