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四措施确保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21.08.2017  18:38

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教育厅四措施确保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意义。为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各地各校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食品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堂管理检查等内容纳入对县区和学校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层层落实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

二是督促学校全面开展食堂安全自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辖区内学校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求在自查中,认真填写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我检查评价表。

三是做好重点检查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召开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专题部署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以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为单位组织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做好隐患排查工作,清除安全隐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做好重点检查工作。一查是否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了云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查学校是否落实学校食堂防止食物中毒的“四个严禁和一个留样”要求。三查学校食堂假日期间对库存的主、副食库食物、调料是否进行清查,严查过期食品。四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做好大扫除和防鼠、防虫工作,对假期中未使用的餐饮具,清洗后要进行彻底消毒,并对全过程拍照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