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局突出“四抓”推进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
2017年大理州为进一步保障全州中小学校师生食品安全,着力突出“四抓”促进全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一是抓规范提升。为全面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有机结合“量化分级”、“风险管理”、“清洁厨房”、“明厨亮灶”、“旅游市场整治”等工作要求,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局中去研究、去规划、去部署,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印发了《大理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大食药监〔2017〕54号),着力从组织管理、机构及人员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场地与设施设备规范、餐饮操作过程控制规范、“明厨亮灶”管理、饮用水管理、应急管理、档案管理等9个方面作了统一规范、提升,促进全州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走向规范化、常态化和实效化管理模式。
二是抓操作规范。为指导全州各级相关部门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做细做实,突出操作性和适用性,印制了《大理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手册》,明确了学校、餐饮服务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重点、工作指引、建档指引、责任分工等,图文并茂,简单易懂,手册已发至全州各级政府、行政村(居)委会、教育和食药监(市场监管)部门具体工作人员,为促进全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抓试点示范。以学校食堂、重大活动接待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接待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以上餐馆等为重点,安排专项资金,在12县市择优选取了40所学校、61户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试点,7月31日前完成,8月1日起全面推开,三年实现全覆盖。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有效促进全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四是抓社会共治。采取让家长委员会成员与学生一起就餐,定期组织学生、家长参观食堂,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出建议意见;让学生代表成为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员,通过这种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让学生树立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增长食品安全知识;建立社会监督员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机制,用一些有经验、有责任心的社会监督员,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同时,在学生就餐场所、各媒体平台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方式,畅通投诉渠道,让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学校食品安全的“保卫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