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启动与广西四川等地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王莹 12月3日,记者从云南省人社厅获悉,云南省与西南地区及泛珠区域部分省(区、市)实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即日起,参保人员在云南与重庆、四川、贵州、广西、海南、广州等地流动时,就医可即时结算。
据了解,目前,云南省与重庆市、广州市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工作已扩大到全省16个州市。与西南地区、泛珠区域的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工作,将按照“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2015年年内,实现昆明地区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到四川、海南、广西、贵州四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互联互通;2016年内,上述省市的互联互通将逐步扩大到全省16个州市。
此次启动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为:云南省参保人在西南地区、泛珠区域等省(区、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及西南地区、泛珠区域的参保人在云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即时结算。
云南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办理西南地区、泛珠区域跨省异地就医:
退休后在西南地区、泛珠区域安置的参保人;
在职长期驻西南地区、泛珠区域工作的参保人;
符合转西南地区、泛珠区域异地住院条件的参保人;
其他符合办理到西南地区、泛珠区域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现行政策视参保人具体情况确定。
异地就医流程及相关事项
1.省内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
(1)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符合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需要跨省异地就医,须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登记备案信息即作为享受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待遇的基础信息。
(2)持卡(证)就医住院
云南省参保人在西南地区的重庆、四川、贵州可以持本人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时结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云南省参保人员在泛珠区域的广西、海南、广州可持《云南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卡》,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时结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未办理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如没有办理备案手续,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异地门诊抢救并住院治疗的,本人或亲属在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可进行即时结算。如果没有在时限内办理备案手续的,不能享受即时结算,只能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按参保地规定办理。
(4)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属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属于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负责结清。
2.省外参保人员至云南就医
西南地区、泛珠区域的参保人员在云南省异地持卡(证)就医,须在参保地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再前往云南省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卡(证)住院,医疗保险即时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1.西南地区开通医疗机构情况
重庆市开通10家定点医疗机构,贵州省开通8家定点医疗机构,为云南省参保人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具体名单见附表。
四川省待系统测试完后,再予以向社会公布定点医疗机构情况。
2.泛珠区域开通医疗机构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开通11家定点医疗机构,海南省开通36家定点医疗机构,广州市开通65家定点医疗机构,泛珠区域共提供112家定点医疗机构为云南省参保人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3.云南省开通医疗机构情况
云南省暂时开通8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西南地区及泛珠区域参保人在我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附件: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