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4月8日上午,临沧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鹏飞、施志胜、胡德扬,秘书长龚文军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汤培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昌砚、李明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黄永刚作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关于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成灿作临沧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龚文军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作关于《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主任会议确定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补选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的说明、关于《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补选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李光辉同志辞职报告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李寿志同志拟任职报告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媚作关于提请审议欧再国等二名同志任免职报告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杨利民作关于提请审议谢可平等五名同志任职报告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斌作关于提请审议杨灵燕同志任职的报告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永刚作关于对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主任会议确定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补选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
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依法补选汤培远为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向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书面报告当选情况,经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确认代表资格有效后予以公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接受李光辉辞去临沧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李寿志为临沧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其为代理主任。
决定免去:
欧再国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欧再国为临沧市财政局局长;
甄鹏为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
谢可平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国春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邵立伟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建红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明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
杨灵燕为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菊向李寿志、甄鹏、谢可平、陈国春、邵立伟、张建红、李明、杨灵燕颁发了任命书。李寿志作表态发言。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纪委常委、秘书长董万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志亭,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临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维、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杨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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