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四名青少年抢劫70元钱捅死路人被捕
28.10.2015 10:23
本文来源: 云南频道
中新网瑞丽10月27日电 (崔汶 孟闪也)云南省瑞丽市检察院27日发布消息称,四未成年因抢劫致一人死亡,被该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批捕。
据瑞丽市检察院消息,四名青少年因缺钱用,便邀约上街“找钱”,四人在抢劫过程中与被害人发生扭打,被害人被刀捅伤后抢救无效死亡。近日,瑞丽市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喊某、润某、许某。其中许某18岁,其余三人均为16岁。
2015年8月28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张某和喊某来到瑞丽市允当桥头遇到润某和许某,张某提出去抢劫找钱,喊某、润某、许某便跟随张某一同前往。
出发时,张某准备了一把刀,喊某在路边捡了一根木棒,然后四人驾驶摩托车行至瑞丽市团结大沟一打工市场路边时,遇到了正在推着电动车行走的被害人何某,张某和喊某便停下摩托车对何某实施抢劫,两人在抢劫过程中与被害人何某扭打在一起,润某便叫许某上前帮忙,而润某则在摩托车上为三人望风,许某在与被害人何某扭打时,用刀捅了何某左边腹部,四名犯罪嫌疑人在抢得70元钱及一部手机后便逃离现场,之后被害人何某被路人发现并送至医院抢救,但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瑞丽市检察院检察官孟闪也介绍,该院受理的抢劫案中,未成年涉案人数占总人数的48%,这和家庭因素与学校教育都有着很大关系。父母之爱,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往往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让孩子远离犯罪最坚实的防线。由于学校的教育更多的是注重孩子的学习成绩,对德智方面的培养有所忽视,如果孩子从小缺少良好的家庭教育而过多的游玩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就很容易偏离正确道德观和价值观的轨道,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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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0.2015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