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

02.09.2015  10:28

为深化中华学术精品“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国际影响力,经省委宣传部批准,2015年增设“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外译项目”(以下简称“外译项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外译项目立足于学术层面,集中遴选译介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学术精品,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成果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增进国外对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的了解,推动中外学术交流与对话,提高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国际影响力。

  二、基本要求

  1.外译项目是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主要类别之一,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内容必须坚持正确导向,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体现较高学术水准,适合推向世界。

  2.外译项目主要资助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其在国外出版发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直接以外文写作且完成60%以上内容的优秀学术文稿的国外出版发行。

  3.外译项目资助文种暂定为英文、缅甸文、老挝文、越南文、泰文、阿拉伯文、波斯文7种。覆盖省哲学社会科学25个学科(不含军事学)。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中外受众的语言习惯。

  4.申报成果应不少于1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要适当改写和压缩。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推介价值的成果,字数可以低于或高于规定数字。

  5.申报成果形式可以为单本学术著作、专题论文集或系列学术丛书,出版时须在图书显著的位置标明受到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外译项目(The academic translation project for Yunnan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资助。一般性通俗读物、文学作品等非学术性成果不予受理。

  6.项目成果须以外文或中外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

  三、资助范围

  1.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发展道路与发展经验,展示当代中国发展现状和趋势,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优秀成果。

  2.研究中国历史和现实的优秀成果。包括研究当代中国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以及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哲学、历史、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各个领域,有助于传承中华文明,有助于国外正面了解中国发展变化,了解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前沿的优秀成果。

  3.研究云南历史和现实的优秀成果。包括研究云南民族、经济、社会、历史、文学、艺术、宗教等各个方面,有助于国外了解云南地区的发展状况和社会科学研究前沿,凸显云南地方特色的优秀成果。

  4.研究国外尤其是云南周边国家有关问题,适合向国外翻译推介,有助于这些国家了解云南社科研究水平,有助于推进中外学术文化交流的优秀成果。

  5.其他适合向国外翻译推介的优秀成果。

  四、项目申报

  1.申报时间

  外译项目实行集中受理申报制,1年评审1次。按省社科规划办年度工作计划,适时开展项目申请、遴选和评审工作。2015年度外译项目受理申报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10月16 日。10月至11月组织集中评审。

  2.申请资格

  (1)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省内外学术出版机构、对外学术交流广泛深入的省内科研机构均可申请。

  (2)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双语写作能力,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个人申请者须为原著者或主要译者。

  (3)申请人申请前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即如果申请人不是所翻译原著的作者(或出版者),必须获得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权证明(附在申请材料中),以及翻译样章(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外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全文60%以上内容的书稿)。

  (4)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外译项目(含联合申报的外译项目)。丛书或其他介质成套出版物只能按1个资助项目申报。

  (5)项目申报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人必须认真审读申报原著成果,对该成果的学术质量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一旦推荐,须承担信誉责任。

  (6)在国外已经出版的成果以及受到“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等国家项目资助的成果,不能申请本项目。

  3.申请形式

  (1)省内外出版机构既可独立提出申请,也可与省内外科研人员、科研机构联合申请。联合申请人为科研人员的,成果立项后可由双方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须由省内出版机构负责管理。

  (2)省内科研人员、科研机构既可独立申请,也可与国内外科研人员、科研机构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须明确省内科研人员或机构为项目负责人,国内外科研人员或机构为项目合作者。

  (3)省内外出版机构和省内科研机构申请的,须明确项目负责人。

  4.申请材料

  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云南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 http://www.ynpopss.gov.cn )下载《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 》,要求用计算机如实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含1份原件、2份复印件,保证项目入选后3个月内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完成修改。其他材料包括:

  (1)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2份,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中文译稿各1份。另外,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项目申请书及翻译样章须附电子版光盘。申请材料不再退回。书稿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3)经审核并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 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汇总表 》一式1份。

  5.材料报送

  申报纸质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省社科规划办,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 10月16日,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为 2015年10月12 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发送邮件主题标明“××单位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外译项目数据材料”字样,并确认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五、项目评审

  1.资格审查。省社科规划办将按照项目宗旨、资助要求及相关条件组织初步筛选。

  2.专家评审。组织本学科领域具有中外双重学术背景的专家、翻译界知名学者以及对外出版领域专家,综合考虑原著学术水平以及申请人学术背景、科研能力(或出版组织能力)、翻译水平、国外出版机构资质等因素,遴选出拟资助项目。

  3.结果公示。拟资助项目名单报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审批后,在云南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4.立项通知。公示期结束,经公示无异议的本年度资助的外译项目,由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下达立项通知。

  六、资助经费

  外译项目实施经费按年度经费预算统一安排。资助经费数额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省社科规划办在综合考虑项目研究、翻译、出版费用并参考评审专家建议的基础上审核确定。

  2015年度拟资助7项外译项目,每项拟资助额度为8万元(含翻译和出版费用),资助经费预算总计56万元。具体资助项目数量和资助金额,可根据项目成果入选情况在预算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七、项目管理

  1.2015年度外译项目由省社科规划办委托云南大学出版社作为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云南大学出版社负责外译著作遴选、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管理、出版发行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省社科规划办按有关规定对项目实施统一管理。

  2.外译项目成果翻译或外文写作完成后,须先报省社科规划办鉴定通过后才能在国外出版。正式出版后,须将30套样书、1份项目结项审批书及其电子版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办理结项手续。未能如期履行申请承诺或汇报情况严重失实的,将予以撤项,追回已拨经费,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联 系 人:余文兵  周子琦

  联系电话:0871-63992039  0871-65035361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昆明市一二·一大街182号云南大学英华园云南大学出版社

  邮  编:650228   650091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