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地税局召开“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培训会
12 月 8 日 至 9 日,保山市地方税务局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关于开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培训会,市局领导、市局相关科室人员、五县(市、区)局纪检组长、相关抽调人员共 28 人参加此次会议。在工作会上,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和茂军就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厘清此次检查工作的内容与重点,深刻剖析检查工作的实际意义与影响。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分组负责,实行组长负责制。三是要加强工作开展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随后,市局监察室负责人对专项检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在培训会上,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培仁作了题为《争做守纪模范 争当执纪尖兵 为保山地税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讲话。李局长指出,市县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充分履新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必须体现“派”的权威,实现“驻”的优势,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李局长结合执行税收政策、财经纪律、规范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实际,提出要从“三个方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圆满完成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第一,要全面准确把握“三转”的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加快推进“三转”,推动纪检监察工作。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根据党章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与时俱进提出的工作要求。首要是转职能,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其次,重点是转方式,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最后,关键是转作风,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要求。“三转”中要处理好四种关系问题,一是深刻明晰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二者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二是坚持“设立制度务必创新、执行制度务必严格、建设制度永无休止”,立制度和用制度的关系;三是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既有效区分又科学联系的关系;四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与有没有落实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关系。 要把落实“三转”中存在的欠缺补上、偏差纠正、模糊意识清晰,坚定地转到位,有的放矢地抓工作,发挥好效能。
第二,要严守道德标准和纪律底线,强化自身建设,锤炼队伍争当表率。 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提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既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道德高标准,又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专门力量,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必须正人先正己,加强自身建设,以铁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思想要提高,意识要到位,忠实地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始终不忘当好表率、始终不忘责任担当、始终不忘从严执纪。做到政治要强、能力要强、合力要强、管理要强。
第三,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强化教育,把纪律和规矩“亮”出来。建立健全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将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抓不懈,坚持问题导向抓巡查,强化监督,促纪律和规矩“严”起来。落实责任倒逼制度,要将违纪违规的单位和党员干部列入“负面清单”,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强化责任,让纪律和规矩“硬”起来。转变工作理念,正确处理好严格执纪、抓早抓小和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之间的辩证关系,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化创新,使纪律和规矩“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