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3周抓拍不礼让斑马线10602起

22.08.2017  10:52

  7月21日起,昆明正式对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进行处罚,昨天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称,从7月21日至8月14日共抓拍10602起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8月15日到8月21日抓拍到的正在审核,数量尚不得而知。从前2周7700起到第三周抓拍到2902起,说明驾驶员对礼让斑马线逐步重视起来。

  在各个路口以及路段上的斑马线,可以看到很多车辆都停在停车线内让行人先通行。由于一些路段上的斑马线需要通过的行人太多,造成路段拥堵比以往加剧。还有一些路口,很多驾驶员不知道应该如何礼让斑马线才会不被抓拍,一见行人就停下车来,造成路口和路段都比以前拥堵,城市干道的通行效率有所降低。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8月底将开始举行“理让斑马线”行动,让驾驶员“理性地”礼让斑马线。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因为不懂、又害怕被摄像头抓拍到,无论什么情况下,驾驶员都会只要看到斑马线就让行。

  礼让斑马线的主要原则是:路口哪一条斑马线是绿灯,无论是右转、左转车辆都应该停车让行;在直行和左转同时放行的时候,斑马线一般放行2条直行方向,这样,左转的车辆行驶到对向斑马线时,行人还在通行的话,需让行。在路段上,如果行人已经进入斑马线,或者行人在中心隔离带的花坛已经跨步,需让行。不过交警也提醒:遇行人闯红灯,可按喇叭警示,在保证安全情况下通过斑马线。

   解答

   人行横道发生人车交通事故如何追责

  A:交警部门将对肇事车辆进行检查,判断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是否做到减速行驶,也可以通过监控来判定斑马线上有行人正在通行时,机动车是否停车让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缓慢通过是否算礼让

  A:不算让行,同样处罚。在实际生活中,许多车主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看到行人后,往往选择缓慢通行,一边观察会否撞到人,一边缓慢通过斑马线。这类行为没有做到停车礼让,属于明显的与行人争道现象。

  正确的做法是,在无信号灯的路口,看到有行人要过斑马线,司机应该先减速,确认行人是否要通过。如果行人让车,则可以通行,不算不礼让,也不会被处罚。但如果缓慢通过,拒绝停车,就属于典型的与行人争道,属于处罚范围之列。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礼让与避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即便行人存在翻越护栏、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在法律上都要求机动车必须避让。而礼让则是必须保持行人的优先通行权。

   如遇行人停止或示意车辆通过时怎么办

  A:应注意观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低速慢行通过。

  如果电动车、自行车横穿斑马线,机动车应该如何礼让

  A: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非机动车经斑马线横穿道路时应该下车推行。也就是说,如果是推着车子过斑马线,机动车应当在斑马线前停车礼让。如果非机动车骑行过去,横穿斑马线是属于违法的,但是,如果机动车遇上了还是要减速慢行,能让则让,确保安全通过,防止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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