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检方开听证会促和解

25.05.2016  12:55

      近日,在昆明市呈贡区检察院组织的首个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听证会上,原告徐家4人当场书面向该院递交《撤回复查申请书》,一桩缠诉多年的继承纠纷案件取得和解。

  原告徐某华等4人系徐某祥与其前妻肖某某所生子女,在肖某某去世后,徐某祥于2007年与被告马某某登记结婚,并于2009年购买徐某祥所在单位团购房,同年支付房款29.9万余元,2010年支付尾款1.6万余元,房屋登记产权人为徐某祥。2011年10月徐某祥因病抢救无效死亡,徐某华等4人与继母马某某产生遗产继承纠纷,并诉至呈贡区人民法院。

  法院一审判决徐某华等4人享有诉争继承房屋标的的40%,继母马某某享有房屋标的的60%。马某某不服判决上诉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改判,由徐某华等4人继承该房屋25%的份额,马某某继承该房屋75%的份额。

  徐某华等4人不服二审判决提出再审申请,最终被驳回了再审申请。

  此后,申请人徐某华等4人分别向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复查申请。该案最终在省、市检察院的努力下,呈贡区检察院通过走访调查,全面掌握了案件细节,同时转变办案理念,体现司法人性关怀, 最终双方当事人递交有和解愿望的书面申请,并交由该院召开听证会组织双方进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