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拟规范广场舞队伍活动

11.01.2016  12:17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杨炎 通讯员杨丽 为进一步维护呈贡区广场健身活动的正常秩序,为公众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休闲环境,近日日,呈贡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对《呈贡区广场舞队伍活动管理公约》进行了听证。

    听证会邀请了市级对口部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公安、城管、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以及部分广场舞领队、洛龙公园管理处等人员参加。

    《公约》拟规定,进入广场舞活动场所的队伍,应当自觉维护活动场所环境卫生整洁、美观,场内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音乐的音量值要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并对广场舞队伍实行领队负责制的自我管理机制。

编辑:实习编辑 许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