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吹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号角”
天刚亮,禄劝县团结镇小鹧鸪村村民杨国兴一家四口就忙开了。摘菜、杀鸡、洗菌,根据电话预约的情况,他家的农家乐周六要接待八九桌客人。2015年,杨国兴开起了小鹧鸪村的第一家农家乐。这两年,随着小鹧鸪村观光旅游业的发展,来吃饭的客人也越来越多。
这个背靠着1000多亩原始森林的彝族村寨具有发展乡村旅游的先天优势。2011年,团街镇党委、政府整合扶贫开发与“美丽乡村”项目,对村内道路、民族广场、活动室等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提升。随后,整合了民族团结进步特色村农房建设奖励补助资金,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引导村民们建起了统一规划的新房,整个村庄的面貌得到了根本性改变。2017年,昆明市农投公司看到了小鹧鸪村的发展潜力,投资2.67亿元准备在小鹧鸪村打造一个集农业休闲观光、彝酒文化体验、综合旅游接待、户外运动休闲展示为一体的现代都市农庄,计划2019年建成。
在昆明,随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杨国兴”幸福指数在不断攀升。
今年7月,昆明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大会的召开,正式吹响了昆明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进军号角。
小康路上
不让一个民族兄弟掉队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让各族同胞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像吸铁石一样牢牢围绕在党的周围。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既是各族群众之盼,也是现实发展之要,更是长远发展之基。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昆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早在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就着眼新的时代背景和全国发展大局,确立了云南发展的三个定位: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战略定位,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并印发了《云南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明确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奋斗目标。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也是昆明必须扛起的使命担当。
“昆明是云南的省会,争取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作出示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早日把昆明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我们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和必须扛起的责任担当。”在昆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程连元这样说。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同时也是加快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
“特殊的人口、民族构成,决定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中的特殊地位。”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一个多民族省份的省会中心城市,多年以来,昆明始终重视和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坚定不移地巩固维护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局面,但尽管如此,由于历史、自然和地理等原因,昆明民族地区发展总体滞后,城乡之间、民族地区之间、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充分等问题仍然突出。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小康路上,不能让一个民族兄弟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我们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就是要把创建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研究、去谋划,以实际行动为加快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力量。”该负责人表示。
抓好十大重点工程
着力推进创建“九进”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昆明将着力实施民族经济跨越发展、民生保障全覆盖、民族文化精品打造、民族教育振兴、少数民族人才引领、城市民族工作创先争优、民族团结保障示范、民族工作创新、典型示范带动、生态文明建设十项重点工程,让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行动方案》还明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分两步走:确保2018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通过省级初验;2019年着力在打造亮点上下功夫,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既有统一规范,也要针对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居区和各地各单位的实际,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市民宗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点工作还得放在基层。除了要着力实施民族经济跨越发展十大工程,为以政策宣传教育人,以创建实践凝聚人,以模范典型带动人,昆明还将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学校等“九进”活动作为主阵地、主渠道,实现全覆盖,着力抓出成效,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引领上发挥积极作用。(昆明日报 记者李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