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原吴家营乡中学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19.01.2015 11:48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关于收回原吴家营乡中学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教育局提出的《关于交回吴家营乡中学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补偿协议书》等资料,经我分局报请呈贡区人民政府,呈贡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原吴家营乡中学已经获得批准的31.9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收回该单位原吴家营乡中学已经获得批准的31.9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原宗地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原批准用地主体 | 批准文号 | 批准面积(亩) |
1 | 呈贡县吴家营乡中学 | 城建征(86)05号 | 1.5 |
2 | 呈贡县吴家营乡中学 | 呈政办复(1988)77号 | 2.82 |
3 | 呈贡县吴家营乡中学 | 呈征地准字(1991)第3号 | 2.8 |
4 | 呈贡县吴家营乡中学 | 呈征地准字(1991)第14号 | 2.8 |
5 | 呈贡县吴家营乡中学 | 呈征地准字(1992)第4号 | 2.6 |
6 | 呈贡县吴家营乡中学 | 地准字(97)第124号 | 19.43 |
合计 |
|
| 31.95 |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呈贡分局
二0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来源:呈贡县国土资源局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9.01.2015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