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启动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工程

26.02.2017  15:34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提出,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整治搬迁工程。凡在城市主城区、居民集中区和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以及重点保护区等区域内的化工企业,2020年底前原则上必须完成搬迁、转产或关闭。

  《方案》对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共10个方面治理内容,逐一明确了工作措施及分工。

  《方案》提出,根据排查结果,将企业划分为取缔关闭、转产搬迁、整治提升3类,报当地政府,县级政府将企业分类汇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州市政府,细化制定本行政区域综合治理方案。对11个化工相对集中区、人员密集片区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其他工业园区(化工相对集中区)、人员密集区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对非法设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化工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闭。

  《方案》强调,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完善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严禁投资新建淘汰类化工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各州市政府要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以及联合执法、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和约谈有关负责人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云报全媒体记者 胡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