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6号:昆明冶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多晶硅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等

27.07.2015  21:10

2015年第6号(总第127号)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公告)

 

1.昆明冶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多晶硅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至2013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云南中华职业教育社2012至201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昆明冶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

多晶硅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6月至7月,对昆明冶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承建的年产3000吨多晶硅项目(以下简称“多晶硅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多晶硅项目地处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靖南海子工业园区内,是云南省“十一五”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项目采用改良西门子法,是集冶金、化工、自动化控制、电子学等学科为一体的生产体系,属技术密集型及资金密集型产业,生产的是硅产业链中的重要中间产品。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够按建设管理要求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财务收支基本符合相关制度法规的规定,工程款项支付及费用报销基本能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但项目由于两次停产,连续生产时间不够,国际市场不景气等原因,项目投产以来连年亏损,同时也存在多计工程款及待摊投资,出借项目资金及项目建设资料不完善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334.4万元。

本项目由于施工单位安装工程取费类别错误、多计型钢材料工程量、错套定额子目、优惠点的调整等原因多计建安工程价款334.4万元。

(二)出借项目建设资金5889.21万元,且未收取利息。

由于新材料公司出借5889.21万元给昆明正基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开发“多晶硅小区”项目(主要为职工住房)未收回,且未计收利息。

(三)多计建设成本204.59万元。

由于新材料公司未能正确分摊物资采购保管费、保险赔偿款未结转挂账和多记提企业借款合同印花税等原因,多计入本项目建设成本204.5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新材料公司按本次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对出借项目建设资金且未收取利息的问题,责成新材料公司收回出借资金,并按本次审计结果收取利息;对多计建设成本的问题,责成新材料公司调整相关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项目下一步应注意的事宜,省审计厅建议:一是应严格遵守国家对于建设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项目建设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避免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不必要损失;二是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管理,在变更前进行充分论证,结合实际,对比、分析性能与造价差异,避免资金浪费;三是对预留的工程费用及收尾费用,应严格按核定内容开支,据实列支,若有结余,一律冲减投资;四是组织人员整理、汇集有关项目建设的工程、财务等资料,尽快办理交付使用资产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材料公司进行了认真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新材料公司由于资金不足,暂未结清工程款,但已按照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对“应付工程款”科目进行了账务调整;对出借项目建设资金且未收取利息的问题,新材料公司与昆明正基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还款承诺,并制定了还款计划,将多晶硅小区未出售的住房、商铺和车位(估价1.058亿元)作为质押,销售汇款用于偿还新材料公司;对多计建设成本的问题,新材料公司已调整相关账务。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至2013年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于2014年5月至7月,对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至2013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其下属的后勤管理处及部分下属企业进行了延伸。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属于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二级部门预算单位,以高等职业专科教育为主。2013年末,学校下设19个教学单位,11个内设机构,在职教职工942人,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16735人。有学府、安宁2个校区。

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至2013年,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克服化债还贷、校区置换和新校区建设压力,积极统筹各类收入,进一步加强综合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保证了全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但也存在财务核算体系建立不完善、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虚列支出、转移零余额账户资金,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对下属企业经营管理缺乏有效监管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对外合作中,违规改变高职培训中心教学用途,自行低价出租,必将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收益流失。

(二)后勤管理处及部分下属企业会计核算混乱,收支未纳入学校财务核算体系,形成账外资产182.07万元。

(三)以“捐赠”款名义违规向学生食堂收取管理费799.8万元。

(四)欠拨、迟拨学生生活补助,致使部分学生离校未能领取3.97万元。

(五)重复列支工会经费63.41万元,违规扩大开支范围。

(六)对下属企业监管失控,对长期未正常开展经营的企业未进行清理。

(七)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不真实、不完整。

(八)未严格执行预算资金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国有资产收益流失、账外资产方面的问题,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违规向学生食堂收取管理费的问题,要求学校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并加大自办食堂力度;对欠拨、迟拨的学生生活补助款问题,要求学校将未能发出的学生生活补助款专项用于学生助困补助;对违规扩大工会开支范围问题,要求学校调整相关账务处理,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对经营不善的企业长期得不到清理的问题,要求学校及时清理;对决算报表编制不真实、不完整,未严格执行预算资金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等问题,要求学校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在今后严格执行预算资金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

针对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强化财经法规意识,加强对下属各部门和所经办公司的经济管理和财务监督,对长期未正常开展经营的企业尽快开展清理工作;免收食堂相关费用,还惠于学生;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和审批程序,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厉行节约各项要求,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成立了整改工作组进行整改。账外资产问题,对涉及到的工作人员及分管副校长等6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及行政问责处理,账外资产并入学校账务统一核算;学校下属企业管理不善问题,已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清理;违规收取食堂管理费的问题,学校已加大学校自办食堂的力度,建立食堂收支平衡基金,还惠于学生。欠拨、迟拨学生生活补助,部分学生离校未能领取的问题,学校已将未能对应发放的学生生活补助款专项用于学生助困补助;重复列支工会经费,违规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对其它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整改。

 

云南中华职业教育社2012至201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

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自2014年6月至7月,对云南中华职业教育社(以下简称职教社)2012至201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昆明中华业余学校和昆明新中华实验学校2家下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职教社是云南教育界、经济界、科技界从事和关心支持职业教育事业的人士组织的教育团体,是中华职业教育社的省级地方组织,主要职责是团结联系有关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教育的调查、研究与实验,探索我省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的途径,并就有关问题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议等工作。职教社属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审计结果表明:职教社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执行。职教社能坚持以预算为依据,强化支出管理,财务决算报表齐全,内容完整,相关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基本能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情况,但也存在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擅自减免合作办学收益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职工长期以周转房名义占用单位住宅,欠缴房租1.81万元。

(二)擅自减免云南培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应付合作办学收益38.17万元。

(三)职教社所属位于正义路大银柜巷、五一路等3处房产,在拆迁置换过程中未经评估和报批,导致固定资产账务不能及时调整和形成账外资产。

(四)购置办公家具等未登记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0.98万元。

(五)公务用车管理不够严格,肇事后形成经济赔偿,导致职教社代垫相应款项36.5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部分职工长期以周转房名义占用单位住宅,欠缴房租1.81万元的问题,要求职教社尽快追缴职工欠缴房租,及时缴入国库,同时对不符合租住条件的职工进行清理;针对擅自减免合作办学收益38.17万元的问题,要求职教社尽快追回减免的办学收益;针对部分房屋建筑物在拆迁置换过程中未经评估和报批,导致固定资产账务不能及时调整和形成账外资产的问题,要求职教社及时履行相关报批和评估手续,对资产账务进行调整,补登未入账资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针对购置部分办公家具等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要求职教社对未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补登入账;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够严格,导致产生应收款项36.57万元的问题,要求职教社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划分责任,及时追回代垫款项。

同时,省审计厅建议:一是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特别对金额巨大的实物资产要进行定期清查,完善资产管理账表及有关资料,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手续,特别是大额现金支出方面的手续要确保完整、规范;同时,加大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增强干部职工的财经法纪意识和风险意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职教社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和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针对部分职工长期以周转房名义占用单位住宅,欠缴房租1.81万元的问题,职教社已追缴清收了欠缴的房租,缴纳税款后全额上缴国库,但对不符合租住条件职工的清理工作整改不够彻底,仍然存在不符合租住条件职工以每月每平方米5.21元的价格占用单位住房;针对擅自减免合作办学收益38.17万元的问题,职教社已于2014年9月,追回减免的办学收益,缴纳税款后全额上缴国库;针对部分房屋建筑物在拆迁置换过程中未经评估和报批,导致固定资产账务不能及时调整和形成账外资产的问题,职教社正在向省财政申请办理报批手续,待评估后登记入账;针对购置部分办公家具等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职教社已将未纳入核算的固定资产补登入账;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够严格,导致代垫相应款项36.57万元的问题,职教社已向法院起诉肇事者,以司法程序索取代垫款项,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人:5300000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