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508名高考生符合农村专项招生报考资格
近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山东省2015年地方农村专项招生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我省济南、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莱芜、临沂、德州、滨州、聊城、菏泽等13个城市9012名考生符合报考资格,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达到农村专项计划最低录取控制线则可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其中泰安符合条件的考生有508人,分别来自宁阳县、东平县和岱岳区。
根据今年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山东省2015年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按照教育部关于农村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不少于在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属高校招生计划3%的要求,今年我省将有包括山东科技大学等在内的12所高校面向52个财政困难县农村招生1100人。
根据要求,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我省今年夏季高考,需要符合三个条件方可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志愿。首先需要要求考生是52个财政困难县农村(农业)户籍的农村应往届学生,还要具有52个财政困难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当高考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农村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即可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在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52个财政困难县中,泰安宁阳县、东平县和岱岳区在列。 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单独设农村专项计划平行志愿,专项招生计划单设高校代码。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本科一批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报高校常规计划志愿后,同时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在投档录取时,先投常规计划志愿,再投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通过征集志愿完成,在征集志愿时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填报高校常规计划征集志愿后,同时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先投常规计划志愿,再投农村专项计划志愿;调剂录取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先调剂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再调剂录取常规计划。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