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通报大关县龙顺英等5名干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05.06.2017  10:03

严字当头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云南省纪委通报大关县龙顺英等5名干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近期,根据群众举报,按照云南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昭通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大关县人大常委会龙顺英等5名干部上班期间违反工作纪律的典型问题。近日,省纪委通报了有关情况。

  经查,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期间,大关县人大常委会副处级领导干部龙顺英、杨澍,主任科员杜向明、王斌、周世军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分别多次将对节子(当地一种灌木)拿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楼楼顶烧制,并于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加工打磨、制成手杖,用于自己玩耍或赠送亲友,在机关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为此,龙顺英同志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杨澍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杜向明、王斌、周世军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大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大关县委作出深刻检查,时任大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德琳同志受到谈话诫勉。

  通报指出,这既是一起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也是一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这一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我省部分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不正之风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这起事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严重伤害了群众对党的信任,问题值得警醒,教训发人深省。

  通报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是实打实、硬碰硬的任务,绝不能浮在面上、挂在口头,必须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当前,我省正处于转型攻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形势越紧迫,任务越重,越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为重要保障。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刹风整纪作为严肃的政治问题,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体现到日常监督管理的方方面面。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其位、谋其政,敢负责、敢担当,激发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重点整治责任心不强、工作不主动、纪律松散、服务意识差、工作态度恶劣等问题,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时时处处感受到纪律的约束。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规矩,又要强化责任担当,克服“老好人”思想,对单位不良风气和机关“作风病”敢抓敢管,该提醒的提醒、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自己的行为规范在纪律要求之内,约束在制度规矩之下。各级纪委(纪检组)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对那些无视党的纪律规矩、不知止不收敛的行为要从严查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祸患。要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持续形成震慑。(记者 杨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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