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52名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30.03.2015  12:35

    新华网云南频道3月30日电 严肃追责成为云南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撒手锏”。云南省纪委通报称,2014年以来,全省共有252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容懈怠,不担当或者履责不力都要被问责。”云南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昭通市巧家县19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及5名乡镇医生因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被纪律审查,时任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周跃邦、局长保杰荣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双双被免职;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和镇修,因监管不力,致使该局医保中心34.17万元门诊费被挪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除了严肃追责外,云南省纪委还通过诫勉谈话、述责述廉等多项举措,确保责任落实。云南省委举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组织全省近200名党委书记集中研讨;云南省纪委及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或存在苗头性问题的14家重点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全省全面推行述廉制度,去年共组织49066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述廉……

    全省各地各部门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其中,云南民族大学深刻吸取“6?9”案件及其系列腐败案件的教训,查找出246个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大理州通报了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7家单位,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文山州对全州8个县(市)65个州直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问责和约谈20名履责不力的领导干部。

    云南省还着力健全相关制度,通过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等文件,使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