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民政清退4523名城乡低保对象
10.12.2015 04:02
本文来源: 民政厅
(本网讯)为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广南县民政局通过开展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清理家庭经费收入不在低保范围对象4523人。
在开展城乡低保救助工作中,县民政局积极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启动广南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严格“按标施保、核定收入、差额补助、应保尽保”,推行城乡低保信息化管理,建立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根据其家庭经济收入状况开展低保救助。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每月低于370元/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每年低于2136元/人的困难群体实行差额救助,通过核对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截止6月底,将33户106名家庭人均收入每月高于370元/人的城镇低保对象和2520户4417名家庭人均收入每年高于2136元/人的农村低保对象清理出救助范围。同时,做到应保尽保,将81户93名家庭人均收入每月低于370元/人的城镇居民和3542户4417名家庭人均收入每年低于2136元/人的农村居民纳入低保救助。
目前,全县共有城镇低保对象5191户8167人,1至6月发放低保救助金1484.3万元,人均每月救助309元,农村低保对象59947户82701人,1至6月发放低保救助金7061.5万元,人均每月救助143元/月。
(广南县民政局 梅波)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0.12.2015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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