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昆明市42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被查处
云南网讯(记者 念新洪 赵岗)1月21日上午,昆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昆举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曙昆在会上作了《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指出,去年昆明市检察机关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力度,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37件280人,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2人。
查处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42人
2014年昆明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37件280人,同比上升12.3%和6.9%。
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228件,同比上升16.9%,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36件,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2人,同比上升75%,如查处了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巡视员王宝基、玉溪市通海县原县委书记张延明、市农业局原局长郭焕波、官渡区原区长刘毓新收受贿赂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贪污贿赂犯罪36人
昆明市检察机关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全年共查办征地拆迁、医药卫生、“三农”补贴、社会管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生存发展密切相关的职务犯罪案件81件103人,查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犯罪36人,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犯罪案件6件6人。
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0件65人
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0件6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34件,同比上升78.9%,县处级人员涉嫌犯罪8人,如查处了省市商务系统市场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在国家“南菜北运”项目中滥用职权为相关企业违规套取财政补贴1600余万元的犯罪案件。
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6名原厅级干部收监服刑
开展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86名(其中6人原为厅级干部)三类犯罪监督收监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