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今年截至10月25日已为125名党员澄清正名
长期以来,信访举报在惩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可也有极少数别有用心者借信访举报之名行诬告诽谤之实。
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结合起来,既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又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今年截至10月25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为125名党员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2件、处理2人。
健全制度 为担当者撑腰
2019年以来,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办理暂行办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澄清正名。
市纪委结合昆明实际,紧扣新时期信访工作特点,在2019年5月制定出台了《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经调查核实,信访举报反映内容失实,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信访举报反映内容部分属实的,将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为被举报人澄清正名。对经调查核实认定确属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的,按人员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人的责任。
通过澄清正名,一些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长期积压在内心的委屈得到彻底释放。
今年4月,盘龙区纪委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接到群众匿名反映:“张某某对反映人举报的问题不予立案,要求追究其责任。”
经查,接到投诉人赵某对某公司的投诉后,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某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张某某及两名工作人员对该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已向赵某进行了书面回复,受理、回复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时限和形式。张某某并没有“不作为”的问题。
2019年10月,盘龙区纪委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开为张某某澄清正名。
张某某表示:“澄清正名是给我撑腰鼓劲!我会更加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在今后的工作中更有信心和干劲。”
一事一策 用活澄清方式
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澄清正名工作尚处在探索实践阶段。经调查确属不实举报,且应予以澄清正名的,纪检监察机关结合信访举报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发放书面通报、召开会议或者公开听证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正名。
有直接召开会议澄清正名的。比如,东川区纪委直接到因民镇政府和槽子街村易地扶贫搬迁点,专门召开澄清会,向村民反馈,为因民镇政府和龙某某澄清正名。“经查,因民镇槽子街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由银行直接转入企业账户,按照入股协议每年股本金协商比例分红,三年期满后一次性返还,不存在举报材料反映的扣下不发的问题。槽子街村贫困户均按程序评定,未发现村干部龙某某有优亲厚友的问题。”
也有在一定范围内澄清,并在媒体上公开澄清正名的。2019年6月,西山区纪委信访室收到反映西山区某街道办副主任李某某的举报。经过调查,西山区纪委对该信访件反映问题予以了结,并为李某某澄清正名。由西山区第四纪检监察室向李某某所在单位送达《函询了结告知书》,并在该街道办领导班子会议上对该信访反映的问题予以澄清。之后,还通过掌上春城等多家网络媒体为李某某澄清正名。
对于举报内容部分属实的,纪检监察机关也实事求是,该澄清澄清,该追责追责。2019年2月,晋宁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匿名举报,反映晋宁区某委办局领导韩某9个方面的问题。经晋宁区纪委初步核实,举报的9个问题中,有6个问题无法证实,3个问题部分属实。
2019年7月,晋宁区委领导一行对该局党建工作进行调研。在调研座谈会上,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全面反馈了举报韩某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结果。对举报不实的6个问题予以澄清正名,针对经调查部分属实的3个问题,对韩某进行谈话诫勉问责处理。
据统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澄清的113件信访举报中,采取书面通报澄清26件、通过会议澄清58件、通过公开听证澄清2件、通过网络媒体等其他方式澄清27件。
正风肃纪 倒查恶意举报
风清则气正、心齐则事兴。
信访举报中,有的因道听途说,不了解事实真相、不掌握证据而进行失实举报,有的因个人恩怨、思想偏激故意诬告陷害,既影响单位团结,又造成极坏的影响,给被举报人带来较大的身心压力。
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都加强了政策宣传,提倡实名举报,引导群众依纪依法反映举报问题,对实名举报信访件优先办理并及时回复。同时,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倒查,依纪依法追究举报人的责任。
2016年3月,安宁市纪委信访室收到网络舆情,某村小组村民胡某某反映村民小组长李某某擅自更改分红人员名单,侵占村民利益,欺压村庄弱势群体等14个问题。
经调查核实,未发现该村村民小组干部及工作人员有失职渎职、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行为。安宁市纪委多次对信访人胡某某进行回复,但因个人不符合分红条件,胡某某未得到村集体分红。之后胡某某24次向上级相关部门举报小组长李某某的违纪问题。
2019年6月,安宁市公安局与安宁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就案件调查结果,共同对胡某某进行了回复,按规定对其进了口头警告和训诫,并到村委会为李某某澄清正名。
今年二季度、三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初次举报数分别下降了14.1%和19.4%。
这组数据可以直观体现出,随着《办法》的出台,纪检监察机关严查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既充分保护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也震慑了恶意举报的乱告之风。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积极主动作为,继续完善相关制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 通讯员吴红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