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开选任750名人民监督员

02.01.2017  12:03

  记者日前从省司法厅获悉,即日起,省司法厅将在全省范围内选任750名人民监督员,其中省级人民监督员95名、州市级人民监督员655名。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将监督云南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参加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开展跟踪回访、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工作,以及进行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是2016年云南省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事项之一。对此,省司法厅高度重视,通过与云南省检察院密切协作,在省司法厅成立了人民监督员管理处,并专题部署人民监督员工作,相继出台《云南省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选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等,有力推进人民监督员相关工作。

  省司法厅巡视员吉志勇介绍,原来的人民监督员全部为公职人员,而此次选任中,公职人员不能超过选任名额的50%,将把更多法学界、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基层一线、少数民族、女性代表选任为人民监督员,使不同部门、行业、职业、领域的人都能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司法公正。

  据悉,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和内容较之前有很大增加。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得超过两届。另外,省级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州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完成后,省司法厅将组织新任省级人民监督员进行初任培训,培训合格进行任职宣誓后正式开始履职。(云报全媒体记者 尹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