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聘任19名专家为法律顾问 发挥参谋辅政作用

15.01.2016  07:57
  法律顾问接受聘书。

 

为发挥公安机关法律顾问的参谋辅政作用,防范法律风险、维护民警合法权益,1月14日,19名法律专家受聘为云南省公安厅第一任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助理,任期为两年。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张太原表示,成立省厅法律顾问室,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对推动我省法治公安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法律顾问是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依法决策的参谋者、依法办事的促进者、法律风险的防范者和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法律顾问的参谋辅政作用。希望各位法律顾问和顾问助理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工作建言献策。

张太原要求,要为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推行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全警工程。要通过厅法律顾问室积极主动与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对接,把公安业务优势和各位法律专家的法律专业优势充分、有效、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与法律顾问一起研究、探索出更加适合我省实际的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公安建设的新路子、新方法和新措施;要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和联系,搭建必要的工作平台、畅通相应的工作渠道,探索建立法律顾问日常管理、情况通报和考核考评等长效机制;要强化服务保障。要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把包括法律顾问工作报酬和法律顾问机构工作经费等在内的法律顾问专项经费列入省厅预算,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和办案设备,确保省厅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

外聘法律顾问结合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工作作了发言,表示担任省公安厅法律顾问既是荣誉又是责任,今后将结合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严格遵守法律顾问制度,为云南公安法治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云南省公安厅聘任的第一任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助理包括外聘法律顾问5名(陈云东、曾粤兴、王启梁、万立、马巍)、外聘法律顾问助理5名(程龙、魏汉涛、刘国乾、王振际、李春江)和公安机关内部内聘法律顾问9名(赵刚、陈智勇、李健斌、王晓霞、李磊元、王海成、吴封超、李光懿、陈曦)。他们当中有法学院党委书记、研究生院副院长、律师事务所主任,有法学院副教授、讲师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有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的总队领导、部分法制业务骨干和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的院领导,他们有的还是省政府法律顾问和律师协会会长。

云南省公安厅第一任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助理的任期为两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为规范和加强法律顾问工作,促进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公安,云南省公安厅结合公安机关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规则》、《云南省公安厅外聘法律顾问聘任合同》和《云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聘任书》,以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和法律顾问的相关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