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泸水市地税局干部五二文同志被授予第六届云南省道德模范称号

13.09.2017  02:39

立足岗位 服务群众

热心公益  义务献血

 

近日,怒江州泸水市地方税务局五二文同志获得云南省文明委表彰,被授予第六届“云南省道德模范” 称号。

在数十年无怨无悔的税收工作中,五二文同志勤奋敬业,认真负责,全力做好岗位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积极投身于野生稀有动物保护,关心贫困学子的求学之途,解囊帮扶贫困农户,坚持无偿义务献血,以实际行动弘扬了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发挥了共产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带头作用,传递了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