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吉宁在滇调研时要求 科学系统推动水污染治理
24日至25日,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率领调研组赴云南调研并召开“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
陈吉宁一行先后调研了洱海流域基本情况,察看洱海水质,洱海流域截污治污、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建设,以及洱海保护治理与流域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情况;察看了滇池外海水质情况,调研滇池“四退三还”及湖滨生态建设情况。
24日,环保部在大理市召开“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陈吉宁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对多年来云南在高原湖泊保护和探索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对洱海保护中所形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给予表扬。他说,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大安排,短期内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两个重要方案,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提高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中央领导对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作了多次批示,特别是对洱海保护作出重要指示,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最新决策部署,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建设美丽中国。要认真研究督办,落实相关政策,提出科学管用的措施方案,支持云南做好重点流域湖泊的水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
陈吉宁指出,加强立法保护、建立联动机制、加大资金投入、严格监督执法等是水质较好湖泊的共同经验,但由于湖泊生态环境问题、保护与发展现实利益等问题突出,这些湖泊的生态环境保护仍面临严峻的现实。他强调,保护好湖泊特别是水质较好湖泊,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环保部门要结合“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把良好湖泊保护工作做好、做到位。要科学治污,完善湖泊流域生态保护体系。要以预防为主,优化湖泊保护空间。要完善地方标准,尊重每个湖泊流域自身的自然规律。要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湖泊保护的长效机制。要严格执法,加大对湖泊环境信息的公开力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保护合力,科学、系统、全社会地推动水污染治理。
座谈会上,包括洱海在内14个水质较好湖泊的代表就各自保护的经验作交流发言。
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副省长刘慧晏陪同调研并出席座谈会。
(记者 胡晓蓉 张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