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社金融服务与农业发展培训在大理举行

01.08.2016  17:30

 

7月27日—29日,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际合作社联盟亚太办事处主办、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承办、大理州供销合作社协办的“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社金融服务与农业发展培训”在云南省大理市举行。国际合作社联盟副主席、联盟亚太地区主席李春生,国际合作社联盟亚太地区办事处主任巴鲁.艾耶,国际合作社联盟亚太地区理事会理事、菲律宾全国合作社主席伊比内滋,云南省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李琳玻、大理州委书记杨健等领导出席活动并致辞。 据悉,此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社金融服务与农业发展培训,是中国合作社举办的一项重要活动,旨在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社宣传介绍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构想、建设重点;介绍中国合作社在开展农村合作金融的情况,以及云南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以及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情况,进一步增进沿线各国合作社的信息交流和经贸合作。 李春生在致辞中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成立多种形式的合作金融组织,为社员提供形式多样的金融服务,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合作社的重要实践,已经成为促进合作社运动、提升社员经营能力、推动产业发展的一个成功经验。为促进各国合作社更好地开展金融服务,国际合作社联盟专门成立了国际合作社银行业协会(ICBA),目前拥有会员50多个。在亚太地区,日本、韩国、马来西亚、伊朗、缅甸、尼泊尔等国,政府大力支持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支持合作社开办金融业务,并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农村合作金融已逐步成为政府扶持农村中小企业和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支撑,向农民提供融资服务的重要渠道,扶持农业农村发展、消除农村贫困的重要手段。 李春生表示,合作社发展农村合作金融,能够有效弥补金融机构的多样性,并通过建立在民主控制、社员参与、满足社员利益等基础上的运营模式,促进农村金融安全与稳定,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而促进世界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供销合作社与亚太合作社联盟共同举办此次农村合作金融专题研讨班,邀请来自14个国家的合作社代表,就农村合作金融的运作、服务、风控、监管等进行学习交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就各国合作金融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发言,并就当前合作金融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如何更好开展合作金融等问题进行研讨。与会代表还参观了云农股份大理分公司、大理市供销合作社金梭岛渔业旅游专业合作社等。   来自亚太地区14个国家合作社领导人,以及国际合作社联盟、亚太地区合作社办事处官员和专家,总社相关部局,云南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西部11省(市、区)、新疆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的负责人,云南省16个州(市)供销合作社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饶 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