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对各地“脏乱差”治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日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由相关单位组成的督查组继续赴全省各州市对“脏乱差”治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围绕城乡人居环境中的“堵点”“痛点”和“盲点”认真督查,推动各地城乡综合治理实现秩序化、制度化,环境实现清洁化、优美化,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和良好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和服务环境。
11日至13日,第六督查组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先后到弥勒市、建水县和蒙自市,深入超市、景区、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走进村庄、社区、医院、农贸市场、公园等进行检查,听取汇报。督查组认为,红河州对“脏乱差”治理工作认识到位,贯彻有力。针对个别问题,督查组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自觉维护良好环境的意识,通过提升公民素质,逐步化解和减少治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要加大投入,多方融资,推动环境整治与提升工作有机结合;要持之以恒,各级部门在机构设立、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治理常态化,防止反弹。
12日,第七督查组来到保山市,深入龙陵抗战纪念广场、农贸市场、县医院和大保高速公路潞江坝服务区、隆阳区青华海等地和单位,督查“脏乱差”治理情况,并听取汇报。督查组认为,保山市工作措施扎实有力,成效明显。今后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大力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保山市表示,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高度的思想自觉,把工作做深做实;要牢固树立高度的行动自觉,继续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工作方案,继续开展经常性环境卫生整治大行动,继续加强督促检查。
14日至15日,第二督查组来到玉溪市易门县易兴商场、县城汽车客运站、浦贝乡集镇等地和红塔区棋阳路新兴集贸市场、高龙潭社区等地,深入地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听取了玉溪市近年来“脏乱差”综合治理的情况介绍后,督查组认为,玉溪市十分重视治理“脏乱差”工作,对提升人居环境质量认识到位;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同时要求,玉溪市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将提升人居环境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
15日至17日,第一督查组到迪庆藏族自治州,先后深入普达措国家公园、联合村移民搬迁点和城市社区、客运站等地随机明察暗访。督查组对迪庆州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建议:要迅速、坚决整治农村私搭乱建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特别是乱停车、乱穿越公路和“黑车”乱拉客的整治;要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尤其是农贸市场和村间道路的环境卫生治理;要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的管理和引导,特别是景区安全隐患治理。
16日至19日,第八督查组来到临沧市,先后深入到凤庆县和临翔区,实地开展一个社区、一条主次干道、一个加油站、一个公园、一个大型商场等“十六个一”督查活动,并听取汇报。督查组对临沧市开展“洁净临沧行动”及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临沧市要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健全完善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要多方面筹措资金,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18日至19日,第五督查组到昭通市,深入大关县翠华镇、昭通新客运站等实地检查治理情况,并听取汇报。督查组认为,昭通市优化城镇布局、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配套服务功能、强化城市管理,城市“脏乱差”得到明显改善。同时,督查组提出,各县区要齐抓共管,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体系;要综合执法,严格执法,重点突破,形成态势;要惩奖分明,形成常态。昭通市表示,将以此次为契机,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对策、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考核,切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和群众生活品质。
18日至20日,第二督查组前往昆明市西山区永昌街道、安宁市青龙镇等地进行实地走访督查。督查组对昆明市城市建设、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督查组指出,昆明市要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坚持规划的严肃性,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整治力度,树立打持久仗的思想,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0日至21日,第五督查组来到曲靖市,深入珠江源广场、沿江街道以及马龙县通泉街道长坡岭居民小组等地进行实地查看,并听取汇报。督查组认为,曲靖市通过城市绿化美化,城市面貌得到了较大提升。督查组提出,下一步曲靖市应加强领导,要建立机制、形成体系,建章立制,同时要注重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曲靖市表示,将大力实施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环卫设施、绿化美化、环境保护、乡村清洁五大工程,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提升市民在环境卫生整治和维护中的主人翁意识、参与意识等。
本报记者 岳晓琼 贾云巍
陈怡希 尤祥能 李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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