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月1日起,全省各地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2016年,云南人社系统坚持以深化社保制度改革为引领,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取得突破性进展,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六统一”的配套政策文件,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社会保障安全网进一步织密扎牢。
坚持以深化社保制度改革为引领,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安全网进一步织密扎牢。全省五大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4917.67万人,社保基金收入达1248.6亿元、支出1072.74亿元,累计结余达1400.1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75.84亿元。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增幅达7.3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幅达6.06%。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已完成全省3.24万个单位、170万人参保登记,累计征缴养老保险金104.9亿元、职业年金43.9亿元。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基本完成,参保登记4883万人(含非本省户籍常住人口),促进了参保扩面,避免了重复参保。
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按照每个州市试点1个县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工作力度加大,全省4809家“两定机构”实现省内异地联网结算,与16个省(区市)签订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合作协议或实现互联互通(为305万人次提供异地就医结算医疗费19亿元)。积极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加大民族药、地方药扶持力度(去年将省内名优药、民族药68个药品品种纳入我省医保目录),药品目录和医保支付方式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扎实推进。
社保基金监管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了工伤、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工作。加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力度,全省社保基金增值达14.5亿元;启动实施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基本养老金工作。加大社保基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欠费清缴力度;加强“两定机构”管控和源头治理,堵塞制度漏洞。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