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助力法援 关爱弱势雪中送炭——保山市司法局首次对特困受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14.10.2016  19:46
      保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办公室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的服务宗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专门开设绿色通道,简化手续,优先办理妇女儿童的援助申请,并做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的跟踪监督。
      保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办在受理未成年人张××被强奸的援助案件后,及时指派了对办理未成年人被害刑事案件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查阅案卷材料中,援助律师依据事实和证据认为被告人段××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书,使该案从涉嫌猥亵儿童罪最终改为以强奸罪提起公诉,被告人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赔偿被害人张××各项经济损失23152元,坚决捍卫了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法律援助办在了解到受援未成年人张××事发后出现了害怕生人、惊厥等创伤后应激障碍,立即和第三人民医院取得联系,安排受援人入院接受心理疏导,现已康复出院并顺利入读小学。在案件的回访过程中,知道被害人张××其母因此事受到强烈刺激导致出现脑梗塞,失去劳动能力,全家5口人仅靠其父种田为生,家中房屋又因地质灾害属于危房,急需翻建,而判决的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因被告人段××现已入狱服刑,家中确无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而无法执行到位,全家生活陷入困境。
      法律援助办公室主动将此情况汇报局领导,对受援人张××启动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审核通过后,安排专人到施甸县甸阳镇将18000元司法救助金亲自交到其母亲手中,鼓励其母要走出阴影,早日战胜病魔,树立生活信心。
  这18000元司法救助金对受援人全家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解了他家的燃眉之急,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对特困群体的关爱之情和社会责任。
      这也是保山市司法局首次对特困受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下步法律援助办公室将继续做好妇女、儿童等特殊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让司法救助金的扶弱济困作用得到最大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