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初步方案出台 法官将大幅减少

04.02.2015  11:32

我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初步方案出台:拟设置3至5年的过渡期,逐步将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员额比例控制在39%、46%、15%。法官将大幅减少,法官待遇将提高。“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将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法院资产将全部纳入省级统管,力争实现“审判权独立”。

昨日,云南省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我省法院工作亮点,及以“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

分类管理

法官人数占比 从一半减到39%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改革的首要任务。昨日高院通报,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和案件数量等因素,以全省法院现有中央政法编制总数为测算基数,确定过渡期后我省法院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员额比例。

法官:控制在39%

司法辅助人员:控制在46%

司法行政人员:控制在15%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省法官约占法院工作人员的一半左右,这意味着改革后,法官的数量将大幅减少。对于云南高院来说,目前法官人数占法院人员的58%,意味着改革后,法官人数势必要缩减近20%。

解读

有法官头衔不办案的,应该拿掉

田成有说,很多工作人员按部就班地学法学、过司考、当了法官,现在要将其法官的头衔“拿掉”,阻力是非常大的。这是改革的最大困难之一。他也表示,目前已经到了改革的深水区,“再难也要改。

他说:“必须要走法官少而精、专业化的道路,一部分有法官头衔但是不办案的,应该要拿掉,一部分业务精进、但被管理事务缠身的应该抽身回来,给他待遇,让他好好地做法官。

据昨日的通报,在分类管理方面还将严格法官的任职条件,建立法官遴选制度,规范法官选任程序,会设置3-5年的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