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办理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284号重点提案工作方案的函
省政协提案委:
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上,赵春山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政策扶持 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提案》(第284号),被确定为重点办理提案,交由省农业农村厅主办,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投资促进局会办。为认真做好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的通知》(云政发〔2019〕1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61号)要求,经与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投资促进局协商,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重点提案办理领导小组
组 长:谢 晖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张荣明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魏 民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寇德海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张高福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杨 柱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组 员:王 磊 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徐海清 省商务厅商贸处处长
杨 杰 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处长
刘丹翔 省投资促进局区域处处长
督 办:省政协提案委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办理目标
办理工作要求:严格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确保做到“四个一”和“三个百分之百”,即: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商会议、一份情况报告和按时办结率100%、代表满意率100%、办理过程中沟通见面率100%。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投资促进局作为该重点提案的承办单位,建立部门间的沟通联系机制,共同协商共同开展好办理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针对性地办理好提案。
办理时限要求:力争在2019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4月15日—5月31日)
1.建立组织机构(4月15日-4月30日)。成立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284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2.制定办理方案(5月1日-5月31日)。由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初拟办理方案,提交领导小组讨论,报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审定。
(二)调查研究阶段(6月1日—7月15日)
1.制定调研方案(6月1日-6月20日)。提案办理工作
领导小组就提案办理工作交流沟通,细化分解任务,确定专
题调研方案。
2.开展调研(6月21日-7月15日)。根据第0284号提案涉及的领域,结合我省实际,精选出1~2个点作为专题调研对象,各相关单位派员参加,具体调研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
(三)协商答复阶段(7月16日-8月31日)
1.形成答复初稿(7月16日-7月31日)。根据调研情况形成答复初稿,送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进行修改。
2.召开面商会(8月1日-8月15日)。邀请省政协领导
参加,主办单位、督办单位与提案者进行协商。根据面商会
意见,对提案作书面正式答复并报有关领导审定。
3.正式答复(8月16日-8月31日)。将重点提案办理结果答复给提案者,并向省政府、省政协领导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明确分工。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省政协、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切实将办理重点提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明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落实具体负责人、承办部门及人员,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做好调研分析、征求意见、与提案者沟通协商、拟定答复稿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协调,共同办理。重点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特别是涉及或者需要其他部门分别办理的,要协调各方积极参与,共同研究和解决问题,保证优质高效办理重点提案。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督办领导和督办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
(三)精心组织,及时办理。坚持“依照程序,及时办理”的原则,遵循“先面商,后回复”的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完成好每一项工作任务,保证整体的办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因特殊情况更改时间安排的须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同意。
(四)总结经验,提高质量。重点提案办理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办理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充分听取提案者对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提案办理有落实、有反馈,提高办理提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工作联系人与联系方式。本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具体事宜,请及时与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何笑莹 0871-653502905, 13708426807)、省商务厅商贸处(卯升敏 0871-63210024)、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姜华 13987151910)、省投资促进局(刘俊 0871-67195662,15912129119)联系。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