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费者协会2015年第8号消费提示

25.08.2016  19:40

 

重视快递消费细节  有效避免消费纠纷

如今,快递已成为许多消费者寄送物品的重要方式,但快递市场良莠不齐,因快递公司运送不慎导致物品丢失或破损而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成为消费投诉的又一新热点。

2014年,我省各地消协组织共受理邮政快递类服务投诉152件,占投诉总量的2.9%,全部属于快递服务投诉,质量、合同、安全是投诉的主要问题。

消费者如何避免快递消费纠纷呢?

一是选择正规主流的、规模较大的、网络健全的、信誉好的快递运营商。可到快递公司的网站上查询有没有目的地的网点和分部,没有的话不管业务员如何保证能送到也要三思而行,业务办理最好选择在公司经营地点,交货之前最好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对上门接货的经营者应有必要防范。

二是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快递详情单一定要规范。填写快递详情单时一定要如实填写邮寄物品的品名、数量、价值、保价金额等信息,填完后本人要签名认可,并由快递公司核对确认,投递人还应在备注栏注明“货到后,必须由收件人亲自验货、签收”的字样,以防到货后仅由门卫、保安或其他人代签收,从而缺失收件人当场查验货物的重要程序。

三是快递贵重物品最好采用保价的方式,保价时要出具保价物品的发票。根据《合同法》和《邮政法》规定: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金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酌情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因此在邮寄贵重物品时,消费者不要为了省钱而少写邮寄物品的数量、价格和保价金额。

四是先验收,后签字。现在快递公司业务量很大,部分快递业务员因时间紧,投递量大,送货后往往催促收件人快速签收,收件人要沉得住气,一定要当面开箱验货确保货品完好无损后再签收,以免日后说不清道不明。

五是要保留好消费底单,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快递单中有一联是客户联,消费者一定要妥善保管,万一日后发生货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等纠纷时,作为与快递公司协商和解及向有关部门投诉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