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一届四次会议第512号提案答复意见的摘要
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一届四次会议第512号提案答复意见的摘要
省政协委员戴信鑫委员、戴凤玲委员、赵中柱委员、廖一委员、曾淑平委员第512号提案---《关于“成立专门机构,进一步打击侵权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收到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责成商标处等相关处室深入研究,结合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答复。
多年来,全省工商系统紧紧围绕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云南省双打办的安排部署,持续保持着高压态势,坚持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作为工商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立足工商职能,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力度,开展了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把日常市场监管与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先后开展了猪肉市场、农资市场、网络市场、汽车市场、流通领域汽车配件和维修、流通领域建材市场、旅游市场、车用燃油市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日用品市场、电子产品市场、烟花爆竹和室内加热器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对电信领域、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流通领域服装质量、流通领域消防产品、流通领域巾纸产品、白酒葡萄酒、农村商品质量、“家电下乡”、虚假违法广告、电视购物、互联网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伪基站、互联网金融等投资理财类广告、户外、印刷品广告、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寄递物流无证无照经营、打击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犯罪的整治;继续开展了空气净化水、商标专用权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保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等专项整治。
二是在开展各项整治和专项行动的同时,把保护“云南白药”、“日•子”、“宣威火腿”、“华润”、“农达”、“正新”、“统一”、“日丰”、“郎”、“泸州国窖”、“解百纳”、“晨光”和“M&G”、“大宝”、“九阳”、“九牧王”、“GIONEE金立”、“维多利亚的秘密”、“青蛙王子及图”、“迪士尼”等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督办案件查办。
通过抓宣传培训、抓专项整治、抓案件督办、抓机制建设,抓系统考核,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在各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了一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和相关其他案件,查获了大批侵权假冒商品,涉及粮食、酒类、香烟、茶叶、农资、农产品、化妆品、建材、文具、服装、箱包、电器、手机、家电、汽车配件、装饰装潢等,打击假冒侵权工作的深入推进,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日常监管,继续开展各项专项行动。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