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0457号提案的答复

01.07.2019  15:42

A

公开

 

 

 

云农办函〔2019〕216号

 

 

 

田坤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的提案”,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鼓励下,各地紧紧围绕“规范、提升”发展思路,着力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全省农民合作社保持稳步健康发展的态势。一是发展总量稳步增长。截至2018年末,全省经工商登记的合作社60208个,比上年新增6836个,增长12.8%。近三年来,全省每年平均保持7000个左右增长幅度。二是入社农户稳步增加。2018年全省入社农民成员309万户,比上年增加75万户,全省农户入社率达到35.7%,提前实现了省政府确定的“到2020年全省农户入社率达30%以上”的目标。农民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232.3万户,全省有62.5%的承包农户直接或间接从农民合作社受益。三是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全省农民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170.9亿元,比上年增长4.5%。经营总收入118.5亿元,比上年增16.7%。可分配盈余26.1亿元,比上年增长37.8%。其中:按交易量返还成员17.9亿元,按股分红3.7亿元。四是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合作内容由简单的购买服务扩展到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综合服务,全省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31301个,占合作社总数的53.6%;生产服务为主的合作社17583个,占合作社总数的30.2%;从事加工、仓储、运销及其他农业服务为主的合作社占16.2%。五是种植业、畜牧业占主导地位。从事种植业的合作社28641个,占总数的50%。从事畜牧业的合作社18508个,占总数的32%。从事林业的合作社4515个,占总数的8%,其他行业类型的占总数的10%。从事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合作社占全省总数的82%。

正如你在建议中指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整体看来合作社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规模偏小,结构不优,难以发展。二是大多数不按《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运作,合作社与社员之间合作意识差,利益不共享,产业发展中仍然存在“貌合神离”的“自由散打”现象。三是合作社基础薄弱,发展质量不高,经济效益不明显,带动能力弱。四是合作社无产业支持,发展受限,运营不规范现象较为普遍。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纳你提出的建议,深入抓好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落实,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二、对提案有关建议的回复意见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的建议。近年来,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6〕16号)及《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8〕5号),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二)关于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的建议。2014年,为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指导,国家农业、发改、财政、水利、税务、工商、林业、银监和供销9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农经发〔2014〕7号),其中提出“各地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农业、发改、财政、水利、税务、工商、林业、银监、供销等部门和单位的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指导服务”。“云政发〔2016〕16号”文件中提出省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省农业厅担任召集人,发改、财政、林业、水利、税务、工商、银监、供销等部门参与,共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下步,省农业农村厅将结合你提出的建议,根据国家、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各司其责、统筹推进的格局。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平台,组织开展广泛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等宣传培训,让基层干部和合作社带头人学法守法用法,推进依法办社。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2017年以来,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连续对农民合作社给予扶持。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结合扶贫攻坚工作重点,在项目落实上明确突出脱贫攻坚导向,细化了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的绩效总目标。在中央产业扶持资金带动下,2018年各级财政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2.45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带动贫困户5434户,完成绩效的136%。

(四)关于支持和鼓励回乡创业者投身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的建议。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将支持和鼓励外出务工、经商的能人返乡创业或担任村干部,吸引本土人才返乡创业,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回流贫困村领办、创办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贫困村致富能人培训力度,落实相关政策鼓励返乡能人创办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对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创业项目用工带贫制度。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和稳定的增收途径。以能人创业和干事形成的示范效应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增收。

感谢你对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刘浙华   0871—65652308

 

附件:1.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8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