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0009号建议的答复

13.06.2019  12:32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第0009号建议的答复

 

李红芬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支持红河州马铃薯繁种基地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种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农业生产中基本的生产资料,在农业生产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农业发展的基础。为此,在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中,农业农村部专门成立了种业管理司,今年2月,省农业农村厅也相应成立了种业管理处,专门负责农作物和畜禽种业管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马铃薯产业的发展,2004年我省将马铃薯列为5大重点发展的特色产业之一,2008年实施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马铃薯作为4大粮食作物之一,再次被列为全省发展重点产业。通过多年的扶持发展,云南马铃薯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云南省马铃薯种植面积为844.2万亩,同比增26.5万亩,增幅3.2%;产量(折粮)209.2万吨,同比增10.2万吨,增幅5.2%;单产247.8公斤/亩,同比增4.5公斤/亩,增幅1.8%。甘肃、贵州、云南、内蒙古四省区种植面积将近占全国的一半,我省马铃薯面积和总产均居全国第三位。特别是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马铃薯产业已成为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成为南部热区和干热河谷区冬季农业开发的重要作物和当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如昭通市鲁甸县水磨乡、昆明市寻甸县六哨乡、曲靖市会泽县的大桥和驾车乡、丽江市玉龙县太安乡等贫困地区,很大一部分贫困群众就是靠种植马铃薯脱了贫。在云南南部马铃薯冬作区,如德宏州芒市、红河州建水和开远等地,许多农户种植冬马铃薯,取得较好收益,形成了冬马铃薯种植的“1139”模式,即种一亩冬马铃薯、长100天、产3000公斤、收9000元。

二、关于红河州建设马铃薯繁种基地

近年来,红河州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冬季农业开发的要求,结合自身资源优势,不断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利用冬闲田,大力发展冬季马铃薯种植,种植面积逐年扩大,并通过引进优良新品种、推广先进新技术及建立省级高产示范区等措施,不断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是,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红河州冬季马铃薯产业存在着由于种薯市场混乱、种源难以保证及种薯运输成本较高等问题,导致部分农户因种薯问题而收益减少的情况。为此,针对您的建议,省农业农村厅专门咨询了省现代农业马铃薯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专家指出,目前我省马铃薯繁种基地是依据国家标准《GB18133-2012 马铃薯种薯》中对马铃薯种薯生产的有关要求,对条件达到标准的基地,方可扩繁马铃薯种薯,并且扩繁出的种薯要满足《GB18133-2012 马铃薯种薯》的各项指标。当前,我省马铃薯繁种基地主要集中在满足种薯生产的气候条件、隔离条件,且作物种类少,种薯的有害生物风险小的滇西北和滇东北的高山冷凉地区。专家建议,红河州要进行大规模种薯生产,需要依据国家标准开展实地勘察,寻找出合适的种薯生产区域,并开展至少3年的种薯生产小试验,系统评价就地繁种的效益和风险。同时开展品种适应性评价,评价出能在本地种植并适宜生产种薯的品种。

三、关于种薯补助政策

你在《建议》中提出“落实红河州内种薯企业可享受种薯补助政策”。2014年以前,云南省享受中央财政对马铃薯实施脱毒种薯扩繁和大田种植补贴,每亩补贴100元,补贴对象为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或企业,每年补助云南省2000万元左右。2014年后,云南省已不在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内,所以无此项补贴政策。鉴于您在《建议》中反映的红河州马铃薯种薯供应与需求间的突出矛盾,薯农对补贴政策的期盼,省农业农村厅将向农业农村部汇报,积极争取种薯补助等相关补贴政策,并优先考虑红河州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或企业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种业工作的关心与呼吁,也真诚希望你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我省种业发展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不断提升我省种业发展水平,助力全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联系人及电话:李盛钢,0871-63116835。

 

附件:1.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2.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

      3.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云南省农业农业厅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