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召开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总结会
为全面总结红河州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并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州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29日在红河州博物馆召开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总结暨表彰大会。全州各县市文物主管部门领导、文博单位领导及普查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州文体广电局副局长杨华做全州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总结报告,从四个方面介绍了全州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普查机构,做好整体部署安排;二是抓好宣传动员,落实经费保障;三是认真摸底调查,开展文物认定和信息采集登录工作;四是以普查工作为契机,着力加强普查队伍建设。杨华副局长充分肯定了红河州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成绩,认真分析了取得的经验,主要是基本摸清了馆藏文物家底,掌握了辖区内文物信息;完善了馆藏文物数据;建立起可移动文物影像信息数据库;提升了文物保管工作的能力,对库房环境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造;加强了普查成果开发、利用;提升了普查人员的工作能力。对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他指出,一要抓住机遇,推进文物保护工作;二要继续抓好普查后续工作;三要加强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四要做好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红河州博物馆、个旧市锡都博物馆、石屏县文体广电局分别派代表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
州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林灿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的确确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但考验了全州的文物队伍,也为红河文化遗产事业的繁荣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机。通过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全州的文物资源宝库更加丰富;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更加夯实;发展文化产业、实现文化强州的前景更加光明。通过普查培养锻炼了一支作风更硬,业务更精的文物专业队伍,造就了一大批业有所长、技有所专的优秀专家队伍。他要求大家认真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文物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努力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实现文物资源保护、文化传承与经济社会互动发展。在实践中坚持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依法保护与科学保护相结合、保护抢救与利用管理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推动文物事业科学发展,探索全州文物事业发展新道路,再上一个新台阶。
大会向州博物馆、个旧市锡都博物馆、石屏县文体广电局等3个先进集体和喻兰琼等36名先进工作者颁发了荣誉证书。
据了解,截止2016年8月31日,红河州共完成可移动文物51999件(套)的鉴定工作,其中鉴定出一级文物6件(套),二级文物36件(套),三级文物611件(套),一般文物5670件(套),未定级文物有5798件(套)。共登录馆藏国有可移动文物24445件,完成率达103.3%。目前,全州各地普查办已编制了普查工作总结报告14份,编制辖区内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名录。经过验收,红河州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验收结论为合格,标志红河州可移动文物普查按期完成了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