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厅召开全省高校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会
5月9日,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召开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综合改革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前期改革取得的成绩,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明确下一步改革的方向。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邹平,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邹平在会上指出,高校综合改革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高校综合改革是促进我省高等教育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必须正视改革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准确把握改革的总体要求,着力强化改革的系统性和整体性,牢固树立信息意识和协同意识,全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部署在高校落地见效。他要求各高校要坚持正确改革方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依法治校和加快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相关重大改革部署,结合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职能,进一步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认真谋划好本校的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并力求在若干领域有所突破。要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抓紧抓好,认真抓好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推进协同育人、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六项重点任务。要结合我省高校分类发展的总体设计,立足学校区域高水平大学、骨干特色高校、应用型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中的类型定位,统筹推进区域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来谋划高校综合改革,加快建成一批“西部一流、向国家一流迈进、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区域高水平大学,遴选建设一批“国家一流、部分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学科。要继续推进高校转型发展,进一步明确转型高校类型定位和转型路径,促进高等教育直接有效地为区域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社会管理创新服务。要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推进集团化办学,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职院校。要在综合考虑全国、全省高等教育发展脉络的基础上,广泛借鉴吸收省外高校综合改革的典型经验,立足学校自身特色、优势和历史,深入了解本校的办学历史,总结本校办学的得失,为本校发展寻找一条符合本校特色的高校发展道路。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校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高校综合改革方案的有效实施,大力营造高校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朱华山在会上强调,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刚刚颁布的《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结合云南省情和云南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可以将之概括为“一大根本任务、二大核心举措、三大重点内容、六大重要抓手”。“一大根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大核心举措”是指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及云南重大战略、坚持高等教育规模与质量并重发展;“三大重点内容”是指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高校分类管理、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六大重要抓手”是指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积极推动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着力引领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努力提高“互联网+高等教育”水平。全省各高校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新精神,把握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新机遇,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解决好“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根本性问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改革作出的重要批示、紧紧抓住中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良好机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部门机构开展教师与从业人员双向交流,继续实施高校与新闻单位互聘“千人计划”、与法律部门互聘“双千计划”;充分调动广大教学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以师资队伍为基础、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格局。要立足学校实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找准学校发展定位,加快开展优势学科(群)建设、专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层次和类型结构调整,实现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要在完成大学章程核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落实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优化治理体系等工作,不断提升治理能力;通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总结学院制试点经验,推广示范项目,进一步规范决策权、管理权、学术权和监督权,确实履行办学义务;通过探索“第三方”评价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模式,逐步建立符合云南实际的现代大学制度。
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10所高校围绕各自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编制和工作推进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分别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各高校分管综合改革的负责人及委厅相关部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云南教育报刊社 王世赋 报道)
5月9日,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召开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综合改革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前期改革取得的成绩,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明确下一步改革的方向。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邹平,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华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邹平在会上指出,高校综合改革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高校综合改革是促进我省高等教育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必须正视改革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准确把握改革的总体要求,着力强化改革的系统性和整体性,牢固树立信息意识和协同意识,全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部署在高校落地见效。他要求各高校要坚持正确改革方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依法治校和加快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相关重大改革部署,结合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职能,进一步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认真谋划好本校的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并力求在若干领域有所突破。要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抓紧抓好,认真抓好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推进协同育人、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六项重点任务。要结合我省高校分类发展的总体设计,立足学校区域高水平大学、骨干特色高校、应用型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中的类型定位,统筹推进区域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来谋划高校综合改革,加快建成一批“西部一流、向国家一流迈进、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区域高水平大学,遴选建设一批“国家一流、部分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学科。要继续推进高校转型发展,进一步明确转型高校类型定位和转型路径,促进高等教育直接有效地为区域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社会管理创新服务。要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推进集团化办学,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职院校。要在综合考虑全国、全省高等教育发展脉络的基础上,广泛借鉴吸收省外高校综合改革的典型经验,立足学校自身特色、优势和历史,深入了解本校的办学历史,总结本校办学的得失,为本校发展寻找一条符合本校特色的高校发展道路。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校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高校综合改革方案的有效实施,大力营造高校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朱华山在会上强调,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刚刚颁布的《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结合云南省情和云南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可以将之概括为“一大根本任务、二大核心举措、三大重点内容、六大重要抓手”。“一大根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大核心举措”是指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及云南重大战略、坚持高等教育规模与质量并重发展;“三大重点内容”是指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高校分类管理、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六大重要抓手”是指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积极推动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着力引领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努力提高“互联网+高等教育”水平。全省各高校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新精神,把握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新机遇,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解决好“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根本性问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改革作出的重要批示、紧紧抓住中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良好机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部门机构开展教师与从业人员双向交流,继续实施高校与新闻单位互聘“千人计划”、与法律部门互聘“双千计划”;充分调动广大教学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以师资队伍为基础、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格局。要立足学校实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找准学校发展定位,加快开展优势学科(群)建设、专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层次和类型结构调整,实现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要在完成大学章程核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落实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优化治理体系等工作,不断提升治理能力;通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总结学院制试点经验,推广示范项目,进一步规范决策权、管理权、学术权和监督权,确实履行办学义务;通过探索“第三方”评价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模式,逐步建立符合云南实际的现代大学制度。
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10所高校围绕各自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编制和工作推进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分别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各高校分管综合改革的负责人及委厅相关部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云南教育报刊社 王世赋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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