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猛主持召开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座谈会
21.09.2017 16:44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猛主持召开《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座谈会。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就制定《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前期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围绕找准一个依据(立法依据)、把握五个界定(区域、内容、解决的问题、制定条例的原则、城乡清洁的原则)、弄清七个问题(全市城乡行政区划的基本情况;八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和孟定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洁净家园、洁净田园、洁净水源、洁净河流、洁净道路建设管理情况;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洁净家园、洁净田园、洁净水源、洁净河流、洁净道路建设管理情况;村及自然村洁净家园、洁净田园、洁净水源、洁净河流、洁净道路建设管理情况、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对洁净家园、洁净田园、洁净水源、洁净河流、洁净道路建设投入和管理责任;居民村民对洁净家园、洁净田园、洁净水源、洁净河流、洁净道路建设投入和管理责任;设立总村长制需要认真论证)进行发言。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就《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需要解决的问题、调整范围和工作目标提出意见建议。其他参会人员结合部门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充分肯定《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前期准备工作的同时,代猛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统一认识,《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不能变。二是《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调整的内容、范围要围绕“五洁净”展开。三是由制定《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全面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细化调研方案,向领导小组汇报后,组织开展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市环境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1.09.2017 16:44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公示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督办的12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
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