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制度激活干部的耻感和进取心

11.05.2015  16:42

  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有这样一类人,他们也许不滥权、不贪腐,但他们在工作岗位上庸庸碌碌、懒散怠惰、消极无为、尸位素餐,我们常常称这部分干部为“庸官”,把他们的履职表现称之为“懒政”。现实生活中,贪官固然可恨,但庸官往往更令人气恼。

  2014年10月以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全州推广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州委组织部梳理归纳了30种“惰政”情形,涉及干部办事冷硬推、吃拿卡要、履职不力等内容,供各地参考,由所在单位通过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会议,将得票排名末位的干部列为召回管理对象。

  治理庸官向来是一道难题,我们现行的官员管理制度中一直缺乏对于庸官的明晰而有效的治理机制,所造成的结果即是,庸官既难以被发现,更难以被治理。这种官员管理制度中的重大缺陷,亟需得到正视和修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干部召回”管理制度甫一出现,就显示出令人眼前一亮的制度创新意义与时代价值。

  “召回”本是一个商业名词,在市场空间中,只有那些不合格或者有缺陷的产品,才会被召回。“召回”代表了企业对于消费者的商业责任与道义歉意,召回制度的存在,使企业必须竭尽全力生产出零瑕疵的产品。某种意义上,我们也可以把干部理解为政府为公众提供的人格化了的公共产品,他们应该称职而高效地为公众服务;倘若他们身在其位却不谋其政,为官一任却无法造福一方,甚至还吃拿卡要、为害一方,那么他们就应该被当做有缺陷的公共产品,被政府组织召回,“回炉淬火”,以观后效。

  党政干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身份,对应着一套特殊的社会要求与行为规范。既然身担大任,就应有所作为,时刻心怀国家与百姓,常思责任与使命,为地区发展和百姓富足而殚精竭虑、上下求索。倘若身为干部,却抱着做“太平官”的消极心态,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以混日子享安逸为己任,那就既对不起组织培养与提携,更对不起治下百姓的殷殷期待,对地方发展非但毫无建树,甚至成为一块可耻的绊脚石。这样的干部,不召回好好教育一番,更待何时?

  “召回”传导的是一种组织压力和政治压力。而这种压力是具有强大威迫性的,被召回的干部,面临的不仅是面子问题,更是前途问题。被召回已经成为一个刺眼的污点,假使召回之后仍不堪用,那么只有报废,丢掉乌纱帽。在召回制度之下,官员们面临着严峻的仕途环境,只有努力做好本分,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待百姓如亲人,视地方发展与百姓福祉为头等之事,为官作风方能焕然一新。

  如今,官是越来越不好当了,但这才是一种“正常”状态。官员,既不能做贪官,也不能做庸官,而只能做为国为民、作风端正、积极进取,具备现代官员作风品质和现代治理能力的优秀官员。在如今的官员治理体系下,官员所受到的节制、约束、督促和激励,仍然较为薄弱,像召回这种富有想象力的制度应该再多一些,并通过这样的制度让包括公务员法在内的法律制度,获得真正贯彻执行的机制与土壤。

  干部召回制度当然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如何细化考核标准,如何避免形式主义,以及如何避免误伤好干部等问题,均需要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得到解决。召回,给了很多干部重新做一个好干部的机会,这样的机会失去了就再也不会有。(作者张若渔)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