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下黑手 森警救下239只愤怒的小鸟

03.07.2015  11:11

森林公安救下的戴胜鸟

本报讯 7月1日上午,在昆明市嵩明县嵩阳镇龙院村附近,当地村民捡菌时看见一名男子正在张网捕鸟。嵩明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赶到后,很快将捕鸟的48岁男子周某抓获,当场收缴用于捕鸟的工具网5张,还救出了239只小鸟。

周某家住嵩明县杨林镇,在他看来,捕鸟不是违法的事,每次捕到小麻雀后以每只0.6元左右卖给餐馆,尝到甜头后他就前往嵩阳镇龙院村附近的田间地头捕鸟。6月30日,周某将鸟网安设在龙院村附近。事隔一天,他去收网时被捡菌的村民发现了。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穿红色T恤的周某正在张网捕鸟。周某捕鸟地点长满杂草,适合野生鸟类栖息。民警责令周某当即拆除鸟网,并在其银色捷达轿车后箱内查获一批野生鸟,经清点,一共装有野生鸟240只,均属“三有动物”,其中麻雀(小谷雀)活体225只;戴胜鸟(又名山和尚、鸡冠鸟或屎咕咕)有3只;水点点(俗名)、小花雀等有11只。周某交代,他准备将这些小鸟卖给餐馆。

为保证查获的野生鸟存活下来,7月1日下午,民警在嵩明县农林局林政科野保干部的见证配合下,前往县城法界寺森林公园,将239只小鸟放生。

据民警介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非法猎捕20只以上“三有动物”就达到非法狩猎罪刑事立案标准。当晚,嵩明县森林公安局以周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将其刑事拘留。

记者 吕世成 通讯员 李滢聪 摄影报道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