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石林局西街口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摩托车销售后落户引发的消费纠纷。
石林局西街口市场监管所接到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其于2017年3月27日从被投诉方以4280元的价款,购买一辆五羊摩托,购买后没有及时落户,近日前去车管所办理落户手续,被告知由于摩托车灯光问题不予办理落户,消费者要求商家退货未果,请西街口市场监管所帮助解决。
接诉后,监管所工作人员积极调查了解情况,掌握了此消费纠纷的主要纠纷点是:李先生购买摩托车后没有及时落户,摩托车已经使用了半年,驾驶里程600余公里,双方在使用赔偿上无法达成一致。为实现调解协议达成,化解双方矛盾,石林局西街口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本着重程序、守程序,重事实、讲道理的原则,积极疏导消费者的情绪,分组做双方工作。最终,双方现场达成并履行协议,消费者退回购买摩托车,被投诉方全额退还摩托车购车款4260元,消费者支付400元摩托车使用费给被投诉方。投诉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