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公告
12.05.2017 14:23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商务部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公告
文章来源: 商务部 人事司
2017-05-11 10:33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政策
2014年7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 行政审批 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要求,我部取消了“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事项。2015年7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41号)要求,我部业务主管的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等4家行业协会、学会取消了“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医药代表资格”、“国际商务单证员”、“国际贸易业务员”、“外贸会计”、“外贸英语”、“国际商务会展员”、“全国外贸跟单员”、“全国国际商务英语”、“全国外贸业务员”、“全国商务文员”、“全国国际商务秘书”、“全国外贸物流员”等13项职业资格事项。上述14项职业资格取消后,不再举办相关职业资格培训考试,不再发放职业资格认定证书。 上述4家协会、学会面向社会开展的相关培训,是本着自愿参加原则组织的行业专业培训,不设行业准入和行业限制性要求,不具有职业资格认定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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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2017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