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年起取消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
杨先生提供的户口管理服务费(上图)和保证金收据(下图)。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取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
《通知》还要求,自今年11月1日起,取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费等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动物及动物产品补检检疫费等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上述收费后,如何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所需经费,《通知》表示,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和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不会影响正常的工作,因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的收入和支出分离,二者并不挂钩,没有太大相关性。
据该负责人介绍,在支出方面,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的经费一般都编入部门预算,具体需要准备的资金要看各部门预算上报的情况,各部门会把所需的资金编制到年度预算中。
在收入方面,该负责人表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非税收入管理,有单独一套管理系统,有些费用会直接通过代理银行上缴国库。同时,201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将纳入财政预算编制,管理会更加规范。
北京市财政局将与市发改委等部门检查相关部门的落实情况,保证取消的费用落实到位。该负责人介绍,取消和暂停征收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经测算,年度预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600余万元。
焦点
集体户口管理费要交多少?
所谓集体户口,是指暂时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暂时还没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不过有些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就会将符合落户条件的员工户口挂靠到当地人才中心,而人才中心作为服务机构,每年都要向集体户口挂靠者收取管理费,收费标准不一。
杨先生是一名外地大学生,来北京工作后单位给解决了北京集体户口。单位将其户口存放于一家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去年4月,杨先生与该人才服务机构签署了一份《集体户口管理协议》。在办手续时,杨先生缴纳了一年480元的服务费并收到了发票凭证。《协议》还要求缴纳保证金1000元,只给开具收据,并规定如果收据凭证丢失或3个月联系不上乙方,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此外,《协议》中还规定,如果逾期不交服务费,则按实际服务时间从保证金中扣除,如果扣完还不够,就会停止服务,直至补齐所欠费用,再提供服务。
上个月杨先生办理台湾通行证时,来到该机构借户籍卡,被要求交纳200元押金,如果不按约定时间返还会每天收取滞纳金2元。
听说明年就可以不交户口管理费了,杨先生表示这不仅节省了开支,也省去了往返缴费的时间。(记者沙璐 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