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发生火灾3030起死亡81人 直接财产损失1.08亿元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记者从云南省公安厅消防总队获悉:2016年,全省共发生火灾3030起,死亡81人,受伤27人,直接财产损失1.08亿元,与2015年相比,火灾起数下降1.75%,亡人数下降7.95%,伤人数下降3.57%,直接财产损失上升4.81%,火灾四项指标三降一升,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
“农村和县城集镇城乡结合部火灾比重大,住宅、出租房火灾伤亡多。”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委肖枭介绍,从发生火灾的区域看,全年共发生农村和集镇(城乡结合部)火灾1498起,亡65人,分别占总数的49.4%和80.2%;发生城市火灾678起,亡7人,分别占22.4%和8.6%。从发生火灾的场所看,共发生住宅火灾1228起,亡59人,伤15人,分别占总数的40.5%、72.8%、55.6%。虽然住宅火灾起数只占总数的40.5%,但亡人却占总数的72.8%、伤人占55.6%。全年发生的4起较大火灾中,有3起发生在村(居)民住宅。
从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看,因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1046起,亡20人,伤8人,直接财产损失951.7万元;因超负荷、电器故障、电线短路等电气原因引发火灾597起,亡13人,伤6人,直接财产损失2384.8万元。用火不慎和电气引发火灾起数占总数的54.2%,亡人数占总数的40.7%,伤人数占总数的51.9%,直接财产损失占总数的30.7%,均远高于吸烟、玩火、自燃等原因引发的火灾。从亡人火灾发生的时间段来看,全年夜间22时到次日6时共死亡45人,夜间死亡人数占亡人总数的55.6%。全年发生的4起较大火灾全部发生在夜间。
肖枭表示,此外,“小火亡人”现象突出,弱势群体在火灾中伤亡比重大。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亡人数占火灾亡人总数的60.5%。
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风险高,临时违法建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大。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共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799起,死亡7人,较2015年火灾起数上升10.6%,亡人数增加5人。其中,有157起火灾发生在生产车间、商市场、仓储物流等场所,直接财产损失4291.6万元,占全省火灾损失总数的40%。在全省发生的24起直接财产损失超过50万元的火灾中,有14起都发生在违法占用土地、违法建盖、违法投入使用、违法住人等临时违法建筑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