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发文要求重大火灾隐患年底前销案

23.11.2014  12:18

    目前,我省已进入冬春旱季, 火、电、油、气用量增加,各类火灾隐患增多。鉴于此,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对前期已挂牌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12月31日前须整改销案。

    为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强调指出:各地要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对孤寡病残和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相关部门要对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城中村、出租屋、网吧、游戏室、古城、古镇、古建筑、古村落、商贸市场、“三合一”和“多合一”等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全国、全省“两会”及圣诞节、元旦节、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制定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普查,确保做到“静态”火灾隐患全面消除,“动态”火灾隐患可防可控。(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编辑:范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