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企业境外资产可抵押获得境内贷款

20.05.2015  19:49

  南都讯 记者蒋伊晋发自北京 国家发改委今天上午就《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举行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司长顾大伟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企业的境外资产可以抵押获得境内贷款,他评价说“这是一个重大突破”。
  要走出去的是优势产能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意见》,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机械工程、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12个行业作为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重点。
  他强调,国际产能合作不是落后的产能走出去,不是淘汰的产能走出去,我们要走出去的产能是我们的优势产能,是我们先进产能,这是《意见》里非常重要的核心。
  这次《指导意见》还明确了企业的境外资产可以抵押获得境内贷款,顾大伟认为“这是一个重大突破”。
  中哈将成立60亿美元产能合作基金
  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将建立60亿美元规模的产能合作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两国产能合作。顾大伟在发布会上还透露了上述消息。顾大伟介绍,这次《意见》当中,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政策措施很大力度放在提供金融方面,包括通过各种各样的基金来支持走出去。“其中大家非常熟悉的400亿美元规模的丝路基金,将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来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比如中非基金、东盟基金、中拉基金、中阿基金。”
  顾大伟特别提到,我们跟哈萨克斯坦建立中哈产能合作专门基金,现在正在谈的规模可能是在60亿美元左右,都是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来支持。
  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是,会在中投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面设立海外股权的直接投资公司,这个规模也会比较大,甚至有可能会超过丝路基金。据顾大伟介绍,中投公司下面设立海外直接投资公司的方案已经批准了,公司也已经设立了并初步开始运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支持企业走出去。

来源:南方都市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