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盘活“死”钱
我省创新方式方法盘活财政“沉淀资金”。截止去年10月,全省已消化财政存量资金1112亿元,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初见成效。
曾经一度,财政“沉淀资金”让各单位、各部门十分头疼:当年的财政存量资金不使用或未使用完,钱就要被财政收回;更多时候,由于项目预算编制与执行不一致等原因,导致财政资金闲置,很多存量资金就“趴”在各单位的账上“睡大觉”,一年转一年,钱就变成了“死钱”。
如何把“死钱”盘活?去年以来,我省创新盘活存量资金方式方法,按照“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创新管理、注重绩效”原则,从制度入手,通过采取多环节、全过程的管理手段,对财政存量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把“死钱”盘活,加强对沉淀违规资金的统筹使用,以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截至去年9月底,全省共清理收回可统筹使用的财政存量资金88.99亿元,省级共清理收回可统筹使用的财政存量资金23.5亿元,并统筹投向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与此同时,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形成的沉淀资金情况,省财政厅分门别类,进行“收、调、减、控”分类处置。“收”即对按原规定用途无法支出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安排。“调”即对按原规定用途难以落实的项目,按程序调整项目投向,尽快发挥效益。“减”是对支出进度慢的项目,逐步压减该项目预算和该部门同类项目预算。“控”就是严格控制新增结余结转和沉淀资金的形成。同时,完善预算安排与部门结余挂钩制度,对部门连续结转两年或支出进度较慢的各类结余结转资金,通过调整到同类项目、收回总预算或减少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等方法盘活使用。大力推行结果导向机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考核,有效避免财政资金形成再次沉淀,着力盘活存量资金并统筹用于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
去年1至10月,全省财政存量资金为314.2亿元,较2014年末存量1426.2亿元已消化1112亿元,下降78%。全省各级财政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16.3亿元,已收回财政存量资金中形成实际支出的资金为97.5亿元,支出进度达83.8%,比1至9月提高了30.2个百分点,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初见成效。
据介绍,收回来的资金,已按照统一要求,统筹用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有力保障了教育、医疗、卫生、交通、水利、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民生项目的资金需求,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记者 张潇予(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