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档案在推进脱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13.04.2016  19:01
 

云南省巍山县档案局与扶贫办联合印发《巍山县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办法

充分发挥档案在推进脱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扶贫工作队    李涛   王善铸)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级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建议》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云发20166号)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省档案局结合扶贫挂钩巍山县,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档案整理试点工作。为做好全县脱贫攻坚档案工作,加强全县脱贫攻坚档案的规范管理,提高脱贫建档工作质量,确保脱贫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推进脱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近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高度重视下,在省档案局扶贫工作队员的具体指导下,县档案局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巍山县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开展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一是要求本县各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充分发挥档案在推进脱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脱贫攻坚档案工作;二是规定了脱贫攻坚档案及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定义、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领导主体、责任主体及工作保障;三是规定了脱贫攻坚档案的主要类别、保管期限及归档材料的具体要求;四是规定了脱贫档案的全总号、档案盒的格式要求、档案的移交和保管程序;五是要求做好脱贫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积极推进脱贫攻坚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通知》同时附件列明了脱贫攻坚档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盒格式、档案归档文件目录格式。

通知》的出台,是省档案局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县档案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大理工作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省档案局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档案部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顺势而为,积极作为,服务全局,服务中心,为真实记录、客观反映脱贫攻坚的光荣历史进程,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具体体现。

通知》的起草过程中,县委书记常于忠指示:“每个建档村要专门有一间屋子,专用的柜子用于保管档案”。县委副书记、扶贫工作队总队长李涛多次带队深入县档案局、中和村、合作村、建设村等基层单位调研脱贫攻坚档案工作,并积极召开会议协调县档案局与县扶贫办共同下发文件事宜,促成了文件的顺利出台。

通知》在试点村试行后,档案规范化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档案工作助力精准扶贫受到大理州委、州政府领导的高度表扬。